第二百四十六章 唐方镜回来了!(2/5)

你乘坐交通工具上班下班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路上的风景吗?不,当然不是。

我这样就是为了工作,那既然是为了工作,自然这个受伤就应该是工伤了。

老唐现在的思路就是,把这个思路倒推一下。

杨铁志依旧没有听懂,或者说他已经糊涂了,他自然是认为自己当时叫醒对方就是为了工作,但是,这么绕圈圈他就不太明白了。

老唐接着说道:“既然当时的所做所为是为了工作,那么,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你们两人发生冲突,导致对方受伤,那按照规定,应该由你们的公司来承担这个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至于说杨铁志是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就更简单了。

他为了工作去敲门,对方主动骂人在先,动手在先,虽然法院判决杨铁志赔三万块,但这肯定是酌情后的结果。

老唐没有看判决书也能猜到这一点。

而且这个三万块里面有一部分应该是误工费,毕竟对方是船长,受伤住院,那误工费少不了的。

至于说明明是互殴,对方却没有赔杨铁志钱,那是因为他没去起诉。

很多人不理解这个,明明你法院都知道了情况,为什么你只判一方不管另一方呢?

你其实可以把法院想象成一个陀螺,必须得抽一鞭子,他们才会动。

他们会给你建议,让你另案起诉,但你如果不起诉,那是不会主动来做的。

这不是我们国家法院的特点,而是全世界司法系统的特点。

基本上学过法理学的都会清楚一点,司法具有消极性,消极性也被称之为被动性,即司法介入的启动并不具有主动性,而是被动的等待。

向它提起一个诉讼,那它就会进行审理,向它告发一个犯罪案件,它就惩罚犯罪的人,请它纠正一个非法行为,它就会加以纠正。

但是,它不能主动去开启诉讼和追捕罪犯,这才是真正的底线。

当然现在搞诉源治理,一般遇到这种事都会先调解一下,只不过杨铁志两人的情况是无法调解的,所以他不去起诉,对方必定不会赔这个钱。

这就是司法的特点,你自己不主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没办法,因为这个世界没有救世主,你自己的权益自己都不去维护,还能指望别人啊。

杨铁志这下终于听懂了,开口道:“唐律师,你的意思是,对方受伤的费用,应该由公司来出是吧?”

“是这个意思。”老唐点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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