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 籍户激增(1/4)
江虨所陈述事项被整理成章后,沈哲子在这表章起始处用朱笔批“特”,在座其他行台官员们眼见这一幕,脸上闪过一丝异色,继而便开始沉思这件事更深层次的意义,以及当中与自己职事内或会产生的牵扯,俱都重视起来。
这又关系到行台在处理各种事务时的一个规章,就是事务处理的先后次序以及用力大小。
沈哲子主持行台以来,需要处理的事务不再只独限于军、政又或者单独某一地,言之日理万机也不为过。虽然台府并立、诸多属官配合分劳,但诸多事务千头万绪,也难做到事必躬亲,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北伐不过近半,他可不想劳累猝死。
所以在处理各种事务的时候,他往往标识轻重缓急来做分类,缓、常、急、特、特督等几个类别,以表示对这些事务的不同关注力度。
这其中表示最高关注力度的“特督”,除了表示此事他非常关注、需要尽快处理之外,在处理过程中还要配备监察官员进行监督。
原本这只是沈哲子自己在处理各种事务的时候一个小技巧分类,可是行台本身便是以他为主,所以很快他这一点私人的标注批示便也成了整个行台行政的一个标准。大凡标注急、特的事务,俱都要优先处理,人力、物用方面都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集中。
反之,缓、常一类的事务则就不必过于急切,虽不至于完全搁置,但肯定也不会过分重视。换言之,力道要用在领导看得见的地方,领导都不怎么关注的事务,哪怕做的再好,效果也不大。
对于这一现象,沈哲子也早有察觉,感慨之余也就由之任之,但也并没有将之当作一项规令以条文标识。有的时候,这种默契与潜规则反而更加有利于树立起上位者的权威。
直至如今,各部曹官长所奏议事务能否得到朱批特示,已经成为衡量那些官长们尽职与否的标准之一。
那些官长们若是长时间得不到特批,最起码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是才能有限,认不清楚轻重缓急,第二是德行有缺,得不到大将军的雅重亲昵。
当这种逻辑成为一种共识,即便那些官员们没有遭到有司弹劾,在下属们当中也会威望大失,难堪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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