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曾国荃急流勇退(1)(4/4)

又钦奉谕旨:洪秀全尸身觅获后,锉尸枭示,仍传首于被害地方,以雪众恨。钦此。

臣细观洪逆尸身,遍身皆用绣龙黄缎包裹,缠脚亦系龙缎,头秃无发,须尚存,已间白,左股右膀肉犹未脱,乃戮尸,举烈火焚之;残骨掺与火药弹中,开炮轰于天际。

有伪宫婢者,系道州黄姓女子,即手埋逆尸者也。臣亲加讯问,据供,洪秀全生前,经年不见臣僚,四月二十七日因官军攻急,服毒身死,秘不发丧。而城里群贼,城外官兵,宣传已遍,十余日后始行宣布。

所有伪玉玺二方,金印一方,臣当专差奉送军机处,俾方略馆有所考焉。

历年以来,中外纷传,逆贼之富,金银如海,乃克复老巢,而全无财货,实出微臣意计之外,亦为从来罕闻之事。目下筹办事宜,需银甚急,为款甚巨,如抚恤灾民,修理城垣,驻防满营,皆善后之大端。其余百绪繁兴,左支右绌,欣喜之余,翻增焦灼。

慈禧太后接奏,怒曰:金陵全无财货,曾氏兄弟欺君罔上,信口雌黄。

恭亲王奕訢道:事不宜迟,速速密谕官文、僧格林沁、福明阿、李昭寿等早为预备。

慈安太后道:牵一发而动全局,此万万不可!金陵虽克,余孽未尽,财散人聚,且观曾氏作为。

慈禧太后道:先发伤人皮毛,后发制其死地!杀人须诛心,杀鸡为骇猴,此事不宜迟,速发上谕:逆掳金银,朝廷本不必利其所有,今据奏称,城内并无贼库,自系实在情形。惟帑藏空虚,兵饷匮竭,而善后应办之事尚多,应如何筹策万全之处,该大臣仍当悉心经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