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国藩临机断案(5)(3/5)

曾国藩道:皇上、皇太后皆万乘之尊,安可为众矢之的,此锅必由吾背!速传吾令,凡群殴中下手者,不论殴伤何处,均视为正凶;凡本犯无供,但得二三人指实者,即据以定案。以此办理,正法者必众。此不惟足对法国,亦堪遍告诸邦。事不宜迟,吾即奏请两宫恩准。

慈禧太后接旨,叹曰:天津教案,津民反杀四十余众,情或有可原,然罪无可逭。就依曾国藩意,迅捕二十余人犯,验明正身,斩首示众,以显朝廷弹压百姓之威权。

慈安太后道:如此定案,甚失民望,京津人心汹汹、气愤填膺,垢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曾国藩,皆言曾臣和戎罪大,早死三年是完人。

慈禧太后道:军民同心,抵御外辱,自是正道;然朝廷目前之力,断难抗衡外洋,曾臣为大清挡枪矣!

恭亲王奕訢道:启禀母后皇太后、圣母皇太后,杀人越货,在大清尚以命抵,况戕害外国二十多条人命,以致边衅几开;曾国藩审理得方,朝中诸臣无有匹敌者。

慈禧太后道:不只曾臣,御史查奏,左宗棠前于闽浙及现任陕甘总督任内督办军务,虽用数千万之饷,却无丝毫染指。廉俸所入,则或补给军民亟需,随手散用;贴补家用者几无。左臣总棠,真乃完人也!速传谕旨,阖朝文武,三十年内不准弹劾左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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