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曾国藩临机断案(5)(5/5)

二十六日遵照奏定章程,于卯刻亲赴署右箭道校阅武弁月课,巳刻阅竣,由署内后院旁门回署。行至门口,突有不识姓名之人,以利刃刺臣右肋之下,深至数寸,受伤极重。当经随从武弁等将该犯拿获,发交府县严刑审讯。

一面延医看视,伤痕正中要害,臣昏晕数次,心尚明白,自问万无生理。伏念臣身经行阵,叠遭危险,俱以坚忍固守,幸获保全,不意戎马余生,忽逢此变,祸生不测,命在垂危。

此实由臣福薄灾生,不能再邀恩眷。而现当边陲未靖,外患环生,既不能运筹决策,为朝廷纾西顾之忧,又不能御侮折冲,为海内弥无形之祸,耿耿此心,死不瞑目。

惟有伏愿我皇上敬奉皇太后懿训,益勤典学,时敕几康,培元气以恤疲氓,远远谟以消外衅。瞻恋阙延,神魂飞越。

臣年甫五十,并无子嗣,以胞弟河南试用知县马新祐之子胞侄马毓桢为子。臣待尽余生,语多舛误,口授遗折,命嗣子马毓桢谨敬缮写,赍交江宁将军臣魁玉代为呈递。无任依恋,屏营之至。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