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6章 《撼龙经》,看一眼就记住了(2/2)

就在这时,那三位风水大师找到了木林森所说的东西。

「寻龙千万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千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

看到之后,三人差点拍案叫绝。

好在他们知道这里是哪里。

随即他们招呼法官过去,说了其中情况。

“刚刚根据三位风水大师的研究,现在已经有了结论。”

回到座位上的法官看着所有人,然后说出了刚才三位风水大师的话。

“胡家风水秘术中的那句总纲虽然并无不妥,但整本风水书籍内都是浅显可见的风水常识,并不与那四句出现在里的风水秘语匹配,但介于整本风水秘术都是在围绕那四句话在做解释,说起有联系也不无道理。”

“所以,判定胡家的那本风水秘籍内容可信。”

此话一出,聂仁锋笑了。

其他旁听席的人听到这话,没理解的还以为是法官判定了木林森那句话就是抄胡家风水秘术。

顿时议论了起来。

而网络上,也有没有听明白的人在惊呼。

“卧槽,木林森真的抄了别人家的书?”

“不是吧,石锤了?”

“我还在期待木林森打脸的,结果怎么就石锤了呢?”

“楼上的,你们要么不说话,要么就听法官说。”

“是啊,法官只是说胡家的风水秘术真实,但却没说木林森抄袭了啊。”

“别吵了,继续看!”

此时,法庭上看到吵起来的旁听席,法官维持了秩序。

随后,他才继续说道:

“至于被告方给出的《撼龙经》,经三位风水大师判定后,其为大夏珍品风水秘术,且在其中找到了中出现的风水术语,且该风水术语只是《撼龙经》中的两句话,在整部撼龙经中所占篇幅不多。”

“三位风水大师给出的判定是,《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出自《撼龙经》的概率为99%,出自胡家风水秘术的概率为1%。”

此话一出,现场和网络上的人都笑了。

“哈哈,百分之一?三位风水大师还真严谨啊,没有拍死胡八一。”

“我就说吗,木林森怎么可能抄被人的书!”

“呃……事实上,木林森确实抄了,只不过不是抄的胡八一家的,而是抄的《撼龙经》上的。”

“咦,为什么我查不到《撼龙经》啊!”

“是啊,我也查不到,怎么回事?”

此时网友们的问题,也被胡八一一方的律师提了出来。

“法官大人,我方对被告方《撼龙经》的出处有异议,据我所查,大夏根本没有这本《撼龙经》,它的存在是否是真实的?请法官明察。”

法官闻言,与其他人商议了下,进行了检索。

结果还真是没有。

“被告方是否可以对《撼龙经》的出处做出解释?”

木林森的律师走到木林森面前,悄声道:“不解释也没有关系,三位大师已经认可,并且对方也没有解释他们的出处。”

木林森点了点头,但还是说:“可以解释一下。”

律师看了木林森一眼,然后点头。

“我方可以解释。”

随即,所有人的目光就看向了木林森。

“这本《撼龙经》,是我小时候在路边摊买到的,再写《鬼吹灯》的时候想了起来,这才将其用在了创作中。”

“是否可提供原本?”

对方律师问道。

“不能,那本书已经丢了。”

“那如何证明你说的?”

木林森笑了笑道:“法庭上的三本《撼龙经》是我默写出来的,如果你们想听,我可以将其上的内容背出来。”

“你为什么要背它,难道你很小就知道你要写《鬼吹灯》?”

原告律师步步紧逼,木林森的律师想说话,但却被木林森打断了。

“我并没有刻意去背。”

不待原告露出笑容,木林森再道:“我只需要看一遍就记住了,所以,我为什么要背?”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呆住了。

那《撼龙经》看着也不少页,看一遍就背过了?

原告律师听到这话,直接提出抗议。

“法官,我怀疑被告精神有问题,又或者是在胡搅蛮缠,请求证实。”

“请原告律师注意言辞。”

法官警告了律师后,看向木林森。

“你如何证明你所说的。”

木林森耸了耸肩。

“不信的话,你们拿一本书来我背给你们看。”

此话一出,木林森的律师脸绿了,原告律师笑了。

只见他直接拿起自己桌子上那本十公分厚的律师大部头。

“法官,申请对方背诵这本《法典》。”

“……”

法官看着原告律师手上的那本书,心中无语。

当律师的,没有人不会去背那本书,但没有人能背过。

因为里面太多相似内容的案件、事例以及词语了,如果能背过,那也就不会自法考设立之初到现在,没有一个满分律师出现了。

不过作为法官,他不能为被告做主。

于是他看向了木林森。

“被告是否愿意。”

木林森看着对方,问出了一句话:

“可以背,但背过之后呢,如果我背了,原告方却毫无损失,那我背的意义只是为了自证吗?”

“所以,我如果背过了,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胡家风水秘术,就是假的?”

“是不是意味着原告所做的一切,都是在造谣?”

“如果原告敢说出这句话,我就敢背。”

此话一出,就将原告一方给架住了。

背不背呢?

原告律师看向了聂仁锋。

然后,他就看到了聂仁锋点头。

“好,如果你背过了,那我们就认!”

“不过,此事得计时,不然你背上十天,我们是要等十天?”

陈树人笑了。

“不用十天,一个小时。”

“好!就一个小时。”

原告说着,心中底气又足了几分。

一个小时?

他一个小时都看不完这本《法典》。

背?

呵呵。

此时原告律师的心情算是愉悦了。

赢了这场官司,他就能拿到五十万,并且名声大噪。

就在他畅想的时候,却听到了一旁哗哗的翻书声。

然后,他就看到了木林森那如翻书一样的背书姿态。

每一页,甚至停留不过一秒。

这是背书还是在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