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热议、讨论还有其他(4/5)(1/5)

引用一句朱艳萍大导演在新加坡导演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合拍片中,台湾电影公司抢先和香港公司签署合约,率先取得演员的优先选择权,这样台湾演员就可以成为主流。”

“接下来有没有比较看好的明星进入大陆电影市场?”

“有,阮景田和赵又艇,他们真的是钻石,弯弯这么多年,终于出了和香港演员有一拼的硬汉男星!应该是明年,他们2人会有一个大的动作,就像当初的之灵一样,现在还不能透露。

他们的运气真的狠好,大陆的黄小明,香港的古天楽,这些人都是经历了6到8年的努力才有机会上大制作,小天他们是近两年才成名,但是明年就有机会上国际大制作的电影,这样的事情严格来说,是不符合娱乐圈上位规则的,娱乐圈的上位规则是除非有人一心捧你,否则一个演员至少要7年的努力才可以到达一个位置!

我们的明星运气比他们好,有导演专门捧,不到3年时间就有机会上国际制作,如果换一个立场,这样的机会在大陆明星身上出现,我们一定会反对,因为我们的明星辛苦了10年多可以上位,凭什么他们不到3年,没有什么电影作品就可以去拍国际制作?

不过有利面在我们这边,我们的艺人只要拿好处就可以,其他事情不用多管…”

你看,就这么肆无忌惮讲出来了!

优越感爆棚了!

沈梦溪:“我早就说过不要跟那帮人合作…”

“那现在怎么办嘛!”

“让她的工作室发文澄清,把事情原委说清楚!”

“…那电影宣传怎么办?”

这真是癞蛤蟆不咬人,恶心人!

要说电影,《分手合约》是杨小蜜的电影,现在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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