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商君之法(下)(4/5)

“为了秦法可以真正落实,严格实施,只能以重法威慑,为了中间不产生问题,避免众人相互勾结,亦或隐瞒不报,所有处罚更是多采取连坐制度。”

“此政策有利有弊,终究还是利大于弊;利处是效果斐然,秦法可严格施行,弊处自然是难免有遭冤之人。”

“纵然自己不犯错,也指不定哪一天,亲朋好友甚至邻居就犯了过错,被连带着就犯了罪。”

“而大秦的爵位,在商君有意设计下,极为珍贵,用处多多。”

“在大秦,什么都不如爵位,大秦的爵位,每升一级,既有土地奴隶众多赏赐,也可流转,转为官员,自然也可抵罪。”

“故而所有秦人求爵若渴。”

“正是如此,商君在制定秦法的时候,对于爵位的获得,也是严格,主要还是为了军事胜利。”

“固然好好耕地,劳作有功;抓捕窃贼有功;见义勇为有功;献策于朝堂有功;捐献于朝堂有功,许多方法都可以获得爵位,但却是极难,并且也是升爵有限。”

“主要获取爵位的方法,还是军功斩获。”

“有了战功就有了爵位,有了爵位就有了一切。”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