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梦中婚】、【誓约项链】(1/2)

柔软的唇瓣,带着微微的颤抖。

诱人的甜香混杂着啤酒的气息,缠绕在唐宋的鼻端、口舌。

从看到她在相片后留言的那一刻开始积攒的情绪,终于在此刻爆发。

他的手用力握住她柔韧的腰肢,吻的格外用力。

仿佛要将她整个人揉进身体里。

温软的眼睛里浮起浓浓的雾气,目光迷离的看着他的眼睛。

有些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吉他的“叮咚”声停了下来,婚纱馆二楼变得安静异常。

这个突然冲出来强吻温软的男生,让他们都有些没反应过来。

甚至都没怎么看清对方的长相。

“卧槽!这特么是谁?快滚开!”回过神来的郑锦鹏眼睛都红了,快步上前拽住唐宋的胳膊,用力把他往外扯。

艹!这可是我大学的白月光啊!

还没谈过恋爱,就这么被人强吻了?

正在默默吃狗粮的张欣桐被吓了一跳。

连忙拉住激动的郑锦鹏,解释道:“别误会,他是温软姐的男朋友。”

郑锦鹏脸上的表情一窒,手上的动作渐渐停了下来,“温软的男朋友?”

孙思敏赶紧跑了过来,一脸懵逼的看着她,“软软!这是怎么回事?”

刚刚因为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把她给整的猝不及防。

温软什么时候有男朋友的?我怎么一点消息都不知道?

从迷离状态中回过神,温软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面前的唐宋。

嘴唇抖了抖,不可置信道:“唐宋,你…你怎么在这里?”

唐宋看着她的眼睛,“我想你了,所以就来帝都找你了,而且我很担心你。”

说完,他再次凑过去,在她白皙的脸蛋上亲了一口。

温软的睫毛颤了颤,洁白的牙齿咬住下嘴唇,泪水不知不觉就从眼角滚落下来。

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唐宋再次拥住她的身体,把她的脑袋靠在自己肩头。

衣服很快被滚烫的泪水湿透。

自从认识以来,温软在他面前从来都是一副大姐姐的模样。

她理解、包容、洒脱、温柔、有情趣。

和她相处,总能感受到一种被呵护的温暖。

然而,现在的她却显得非常脆弱,像一只受伤的小猫,渴望主人的照顾。

唐宋轻轻抚摸她的长发,低声安慰着她。

旁边的孙思敏瞪大眼睛,一脸惊奇的看向唐宋。

穿着打扮很商务,白衬衣、黑西裤,发型稍微有些凌乱,不过仍然难掩出众的颜值和气质。

最关键的是年轻、身材好!

体型挺拔匀称,肌肉线条清晰,帅的一逼!

作为温软的多年好友,她瞬间明悟过来。

好嘛软软!你果然还是那个颜控!这是偷偷找了个小狼狗啊!

过了一阵。

温软抬起头,接过张欣桐递来的纸抽擦了擦眼泪。

深呼吸几次,冷静下来的她,直直的看着唐宋,轻声道:“谢谢。”

之前的情绪失控,说到底还是对自己的失望、对感情的患得患失。

唐宋的突然出现,如同一道光划破了帝都昏暗的夜空,让她的心也跟着明亮了起来。

至于他为什么会知道自己在这里,聪明的她自然猜到了原因。

想到张欣桐今天的几次反常举动,温软雪白饱满的胸脯一阵起伏,眼里交织着喜悦和感动。

无论如何,这都说明了,他确实很在乎自己。

一直在默默关心自己的情况。

并不像自己胡思乱想的那样。

唐宋的拉住她的手,轻轻摇头道:“我们是情侣,关心你是我应该做的,不用说谢谢。”

说完,他转过身,目光扫过其他几人。

脸上露出迷人的笑容,“各位晚上好,正式认识一下,我是温软的男朋友,唐宋。”

他的姿态优雅自信,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好听。

瞬间给几人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孙思敏连忙笑道:“你好唐宋,我是软软的大学舍友孙思敏,软软藏得可真严实,这么大的事,都没听她透露过风声。”

“我是思敏的老公,周博。”

“你好,我是温软的朋友,苏可可。”苏可可跟着介绍了一下自己,忍不住偷偷打量面前的帅气男生。

单从外貌上来说,确实和温软非常配。

而且身上有股子外溢的精英气质,看来工作和条件应该也都不错。

忍不住有些羡慕。

果然,像温软这样的大美女,即便在事业上受挫,也总能找到个好归宿。

郑锦鹏一只手拎着吉他,另一只手直接伸了出来,目光复杂道:“你好,我是温软的大学同学,郑锦鹏。”

虽然毕业已经8年,他也已经交了好几个女朋友,但终究是有些放不下啊。

看着温软在他怀里啜泣,心里既酸涩又难受。

甚至还有一些无法言说的嫉妒。

“你好。”唐宋和他握了握手,目光平静而自信。

从对方的反应和态度上,他自然能看出这个郑锦鹏对温软有好感。

可那又怎么样?

大姐姐只能是他一个人的,别人动动心思都是在犯错,是在得罪他。

看了看他手上的民谣吉他。

唐宋轻轻捏了捏温软的手,在她耳朵上吻了吻。

呼吸着她身上性感成熟的气味,轻声道:“软软,你想听什么歌?我唱给你听。”

他的这一声“软软”,瞬间让温软腿都软了。

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红晕,轻轻拍了拍他的胸口,“随便吧,今天这边人多,出丑了可别怨我。”

唐宋想哄她开心,她自然不舍得拒绝。

虽然两人经常谈论音乐的话题,但从来没一起去过ktv,也没听过他唱歌,不知道他会唱什么,干脆就让他自己选吧。

哪怕他五音不全,温软也会如闻天籁。

归根到底,她只是在享受唐宋对他的关心呵护。

“ok。”唐宋松开温软的手,“刚刚我听你们在弹唱《安河桥》,不过被我打断了,那我就继续把这首歌唱完吧。”

说完,他的目光看向郑锦鹏,微笑着伸手道:“用一下吉他,谢谢。”

郑锦鹏扬了扬眉毛,停顿片刻,还是递了过去。

孙思敏看看郑锦鹏,再看看唐宋,仿佛又看到了校园里,几个男生为了温软而争风吃醋的画面。

不得不说,小狼狗是真有攻击性。

关键唐宋表现的一点都不让人反感,很有风度。

气氛组张欣桐拍了拍手,笑嘻嘻道:“加油加油!”

孙思敏也跟着拍手鼓励。

听到唐宋要用吉他弹唱,温软惊奇道:“你会弹吉他?之前怎么没听你说过?”

“我会的东西可多了,需要你慢慢去探索。”唐宋朝她露出个灿烂的笑容,抱着吉他在窗前的高凳上坐下。

身姿挺拔而优雅。

有些凌乱的发丝被夜风微微吹动,棱角分明的轮廓,清俊的五官,配上一身偏正式的穿搭,看起来有种独特的气质。

轻轻拨动了一下吉他的琴弦,简单试了试音。

唐宋抬起头,目光看向温软。

简约高档的白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精致的锁骨、清晰的肌肉纹理。

高挺的鼻梁下,嘴唇微微抿起,眼眸深邃而明亮。

一股浓郁到溢出的文艺气息,从他身上弥散开来。

“好帅啊!”张欣桐忍不住双手捧胸。

孙思敏和苏可可也眼睛放光。

不说吉他弹得怎么样,就这卖相,真是没的说,太养眼了!

温软抿紧嘴唇,双手握紧。

这是她从来没见过的唐宋。

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一面,真是个宝藏男孩。

“叮叮噔噔~踏~”

极具感染力的前奏旋律缓缓流淌而出,不时还会伴随着拍打共鸣箱的“踏踏”声。

唐宋的指尖在琴弦上滑动、跳跃、按压,每一个动作都精准而富有情感,如同舞者般灵活而富有韵律。

瞬间让在场的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是指弹吉他!?”张欣桐惊讶的张大嘴巴,眼睛瞪得贼大。

郑锦鹏脸上表情有些凝滞,他算是半个职业选手。

从初中开始练习,大学时就是学校吉他社的主力选手,还跟几个朋友瞎搞了个乐队。

从唐宋的手法和技巧上,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水准,绝对的专业大神级别。

各种技巧信手拈来,节奏流畅自然。

其他人也注意到了唐宋与众不同的演奏方式。

音色比常规吉他要丰富,很有层次感,表现力极强。

一把吉他,愣生生同时演奏出多种乐器的效果。

好听到爆炸!

撩动人心的前奏结束,充满磁性的嗓音响起。

「bgm:请你再讲一遍,关于那天,抱着盒子的姑娘…」

专业级别的乐理知识,经过优化的嗓音,【苏渔的歌词本】增加的演唱经验,独特的指弹吉他。

瞬间营造出一种宁静、悠远的氛围,将所有人的情绪调动起来。

「bgm: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我知道吹过的牛逼,也会随青春一笑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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