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三十年十一个月零二十八天(2/3)

她不是李家村的人,而是几年前逃难到镇子上的。

在逃难之前,李陈氏是富家小姐,家中奴仆成群。

后来天灾降临,一家人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死逃的逃,还有刁奴打起了主家的主意,想要将主家弄死,霸占了属于主家的财产。

李陈氏的父母都死在了刁奴的手上,只有她因为被母亲及时送了出去,才能躲过一劫。

她逃到李家村所在镇子上的时候身无分文,蓬头垢面,差点儿饿死。

路过一条河的时候她因为太饿了而晕倒了在了河边,落入了河中,被路过的李大牛救起。

这时代的女子,一旦与外男有了身体接触,如果不成亲的话,就只剩下寻死这一条路了。

李陈氏没有办法,加上见李家也算小康人家,就同意了嫁给李大牛。

只是,虽然她嫁给了农户,骨子里却还是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案发的时候,她是最后一个被杀的。

虞知意根据李青苗的八字掐算了一番,须臾又换了李陈氏的八字,掐算完,她有些唏嘘地摇了摇头。

这些时日李柔跟在虞知意的身边,也学了些字,虽然不见得会写,可认一些日常的字还是没问题的。

她隐约看懂了卷宗上的内容,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这个李青苗,杀的竟然是他全家?是不是有什么冤情啊?”

不是她要为坏人开脱,实在是这事儿太过于匪夷所思。

彼时,对面的员外郎也来了,听到李柔的话,摇头道,“犯人亲口承认了,没有任何冤情。”

在李柔惊愕的目光中,员外郎也是满脸唏嘘:“小丫头你年纪小,没经历过当年的事,你不知道,这件事当年还造成了很大的轰动呢!”

见虞知意主仆看了过来,员外郎有些不好意思,但八卦是人的天性。

何况到了他这个年纪,遇到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总是格外有分享欲。

再说虞知意来述职的第二天,整个刑部就都准备好了贺礼,虽说碍于男女大防的原因,他们并没有专门设宴,但贺礼送过去了也算是有了人情往来。

虞知意见员外郎愿意谈论当年的事情,也看了过去。

员外郎今年四十五岁,三十年前十五,正是读书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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