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剜目之仇(3/4)

原来那客栈老板听得楼上乒乒乓乓开打,又见二楼客房窗户撞坏,有人险些跌落,早吓得赶紧差人去报了官。

党项三鹰往楼下一张,见密密麻麻的火把和灯笼已移近到了门前,有官差模样的人在喊道:“斗殴者在哪里?”“四下里围住了,莫叫走了杀人越货的强人。”

三人暗想,书已得手,不宜闹大事端,惹得官府追踪,眼见那寇云倒在地上动也不动,显见凶多吉少,当下使个眼色,齐齐纵身冲破屋顶,跃到屋顶,展开轻功,往西北城关方向而去。

那寇云也是命不该绝,被那些衙役发现之时,尚有一息余存,差役将他粗粗包扎了,送到衙门,经过一番救治,再细细询问,寇云只说是被人谋财所害,并不提是被何人谁所害,只说要见开封府尹包拯。

原来寇云与包拯曾是同窗,包拯称他为师兄,二人情同手足。包拯先登进士,数年后又陆续上任三司户部判官,又至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等职,直至做到开封府尹。

而寇云则登武进士,先是任殿前武官侍卫,后受命独自潜入辽都上京打探《武经总要》下落。二人已有十多年未曾谋面。

那县令问不出个所以然,只听寇云口口声声称要见开封府尹包大人,便辗转托人去带信。

寇云双目已盲,只能托人代写书信,而那代写书信之人的小舅子便是县里的捕头马有禄。本来他这封书信替寇云写完,是只字不得泄露的,偏偏他是个口无遮拦之人,那晚在小舅子家中饮酒之时,一时口快,竟将书信上寇云向包拯所述之事泄露了出去。

他虽未提及《武经总要》,却将党项三鹰的外貌长相与劫走朝廷重要之物一事说了出来,他是说者无心,那马有禄却听者有心,当下蠢蠢欲动,意欲借此机会立下功劳,好升官发财。

说来也是极巧,次日正是那马有禄当差,他便带着一般随从在汴京城各大酒楼客栈饭馆四处搜寻,一整个白天无所收获,至入夜时分,正待解散一众衙役弟兄们,忽听手下来报,说在鸿运客栈见到了那貌似文书描述的三个西域人氏,于是便有了他带人私拿“嫌犯”之事。

当前包拯在鸿运客栈开设公堂,并让随从包兴带出原告寇云,当面指证党项三鹰当日将他害得双目失明,更劫走《武经总要》十二卷一事,可谓证据确凿,无可抵赖。

包拯原在寇云托人带来信中已知悉事情经过,亦已在行事之前,将寇云接到府尹,听寇云当面陈述他如何潜伏辽国多年,历经千辛万苦,查明大宋《武经总要》所在,又如何冒险从辽国盗书得手,欲使此书回归大宋,却在最后一刻遭这党项三鹰半路劫走,更被挖去双目,打断数根肋骨,行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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