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判决书(2/5)

曹警官以为充其量就是死缓,看其表现,无期改有期,关个二十年三十年,也就能放出来了。

没想到直接死刑,两日后执行。曹警官记得在结案处注明了本案尚存的疑点。

最后的判决书,判了共同谋杀薛楠,李辉罪名成立,单纯从证据上看,这样判到也没什么异议。

毕竟只要参与了谋杀,都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但是共同犯罪也是有主谋有从犯的。

判决中没有做区分,系统之外的人不知道,曹警官他们是知道,没有做区分其实就是按照贾如鹏和郑军各百分之五十来算了。

两宗命案,没有确凿证据就这样五五区分责任,依据这个罪名量刑,最后判了死刑。

想来想去,认定罪名和量刑的环节看起来都没问题。但是这个结果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太对了。

曹警官起身到了档案科,询问了一番,贾如鹏提起诉讼的卷宗还没返回警局。

曹警官眉头紧锁,匆匆返回自己办公室,正碰上调查走访回来的小刘:“曹队,正找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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