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我也看好我(2/3)

坏猴子是香饽饽,沈林更是!

事实上,徐争、乌而善、宁昊都被一堆大佬邀请过饭局,疯狂暗示,跟着我有一堆好处之类的…

但都比不上沈林的那句‘我们一起来改变中国电影!’

虽然中二,但他在一步步做着呢!

大家做电影,首先是因为爱,因为梦想,就像裤子的那句——为什么要不停地折磨自己,在市场和自我满足中不断挣扎?因为这帮傻子太爱电影了!

其次,才是赚钱、享受…

当然,如果后者占领了你的思想,那…就玩完咯!

回到话题,一般跟沈林约饭的谈论最多的是入股坏猴子,通常沈林会拒绝——因为坏猴子本身算是几个导演联盟做的公司,只负责项目开发,真正制作还得是导演本人。

你怎么入股?

王景花见面了,先是夸奖了一番坏猴子:

“真了不起,短短两年,就成了内地电影圈不可忽视的一块招牌…”

“谢谢,其实我们也没做什么,主要都是导演的功劳!”

“话不能这么说,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你们相当于伯乐呀!”

“…您高估我们了,即便没有我们,这帮导演依然能出来的…”

花姐摆了摆手:“小赵跟您说的,您考虑了吗?”

沈林点头,又摇头:“我们不做艺人经纪的…”

“为什么?”

“不为什么,没有这方面需要。”

“那你想差了,艺人本身就是一块商业招牌,属于影视产业链的一部分…”

沈林打断了她:“您不是跟橙天娱乐合作的挺好嘛!”

“橙天不是想专心做电影,他是想把橙天做上市,收购嘉禾,准备修建影城…相比较橙天,我更看好坏猴子,或者说看好你!”

“看好我?”

“你太了不起了,二十五岁,已经…”

“我也挺看好我的…”沈林点头,然后反问:“问题是,我不打算跟人合伙,花姐…我劝你一句,艺人,除非独一无二的巨星,其它的都具备可替代性,即便是好莱坞也面临优质项目短缺的现象…”

“我觉得您完全可以效仿CAA,成立一家专门的艺人经纪公司,然后采取艺人或者项目打包模式…等下,我接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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