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老祖,救命,有人要鲨我!(1/2)
金刚山脉,绿树成林,鸟雀成群,透着大自然的狂野气息。
午后!
陆安之躲在一块大石头后,盯着远处的那个山洞。
穿山甲虽然在七宝妄想如意葫芦这件事上骗了他,但是有关蝎子精和蛇精的情报,却没有半分错误,毕竟它也想杀掉它们。
现在陆安之盯着的山洞,就是蝎子精巢穴的入口,不过据穿山甲所说,里面的溶洞隧道如蛛网般密布,很容易迷路。
“叮咚好慢呀!”
七宝坐在一块石头上,无聊的踢着双腿,小猫妖去采摘野果,怎么还没回来?
“她才离开一刻钟。”
陆安之无语,担心七宝又去找虫子吃,便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个窝窝头递给她。
“嘻嘻,谢谢爹爹!”
小萝莉接过,美滋滋的啃了一口。
陆安之很欣慰的笑了笑,七宝就是这点好,不挑食。
小萝莉三下五除二吃光了窝窝头,还舔掉了沾在手上的碎渣,准备再要一个时,突然耳朵竖起,仔细聆听,然后脸色微变。
“爹爹,叮咚出事了!”
“啊?”
陆安之一惊:“你知道在什么地方吗?”
看到七宝点头,陆安之直接拔出了短剑:“快带我去!”
……
小猫妖埋头逃窜,身上的衣服都被冷汗湿透了。
真是太倒霉了,自己不就是出来采个野果,想孝敬下老祖么,没想到却碰到飘渺宗的修士了。
还是三个。
这谁打得过呀?
小菽猫只能拼命的逃。
她能看得出来,对方杀气四溢,想要自己的头颅,不用问,飘渺宗肯定也和鸠摩宫一样,让考生见到妖族新人,就全部杀死,把头颅带回去。
呜呜呜!
果然老祖是大爱无疆,独一无二的。
想到这里,小猫妖对陆安之就更加尊敬,更想让他做自己的姐夫了。
“我要找机会撮合他们……哎呀!”
小猫妖因为走神,一时不慎,被一根从土里隆起的老树根给绊倒了,一头杵进了落叶中。
她刚爬起来,后腰上就挨了一脚,又被蹬的前扑了出去,旋即后背被踩住了,对方力气很大,让小猫妖都喘不上气了
“哈哈,得手了!”
李胜平很得意,看到这只妖族考生还在挣扎,又抡起右脚,狠狠地踢在了她的脑袋上。
砰!
小猫妖一阵头晕目眩,下意识的想抱住脑袋,卷缩成了一团,只是一只大脚伸过来,踩在了她的脸上。
“方兄,高兄,不好意思,人头是我的了!”
李胜平哈哈一笑。
他之前本来和南宫莆田在一起,抱团求安稳,结果刚进灵葫界,就因为争论那三具无头妖族尸体是不是被一个人杀的,被南宫莆田怼了。
李胜平推理错了,脸面大损,不好意思再待下去,便离开了,这几天,他一直在这座金刚山中转悠,一边寻找灵葫,一边看看有没有落单的妖族,可以捡个便宜。
方雄和高志,是他半途遇到的,大家结成了一个临时小团队,合作猎杀妖头。
“哎,慢了半拍!”
方雄郁闷。
“你们快看,这只小猫妖还挺好看,可惜没办法带出去,不然送去长乐坊,能卖不少灵砂吧?”
高志遗憾。
如果只要人头,他没得分,但是换成灵砂,能分三分之一,这是修士组团打野时,惯用的分成比例。
“进了飘渺宗,还怕没灵砂?”
李胜平撇嘴,瞧不起高志那点出息。
修士拥有超凡的力量,所以比起凡人的欲望,更加肆无忌惮,一些人族修士,就喜欢圈养各种兽娘。
像小猫妖这种,等同于扬州瘦马,算是小极品。
当然,妖族也好不到哪儿去,有不少妖修也喜欢把人族当作宠物来养,更有甚者,养菜人,还发明了人族的三百六十种吃法。
对于妖族来说,人族和畜栏里的牛羊猪豚没什么区别,这也是人族和妖族始终对立,出现种族冲突和战争的原因。
在双方眼中,都没把对方当做可以平等交流的智慧生命,而是异端,孽畜,肮脏卑鄙的杂种。
陆安之是个修真素人,以前没接触过妖族,再加上南柯一梦中的几十年,接受的现代教育,让他没有歧视小猫妖,否则小菽猫早被砍掉头颅,成了他的战利品+1。
“老祖不会放过你们的!”
小猫妖双眼通红。
“什么祖,都救不了!”
李胜平盯着小猫妖雪白的脖颈,右手挽了一个剑花,便要砍下她的脑袋,省的夜长梦多。
可就在这时,一柄短剑突然从茂密的枝叶间垂直射下,直刺李胜平头颅。
李胜平吓的亡魂大冒,连忙翻滚躲闪。
咻!
小猫妖趁着这个机会,灵巧的爬起来,四肢并用窜了出去。
“老祖,救命,它们要鲨我!”
小猫妖哭喊,她已经看到了不远处,出现了陆安之的身影。
李胜平三人互相对视一眼,没有紧追,而是严阵以待。
老祖?
听上去不好惹呀!
只是很快,他们愣住了,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个小猫妖一头扎进了一个少年的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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