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八章:《墨治法》(二)(4/5)

这条法令让东梁君很是惊讶,毕竟天下各国其实都有不少权贵占着矿山不肯交给国家,甚至为了山矿的利益与官廷发生冲突,在这方面他少梁倒是很幸运,因为贫穷偏僻,也没人费力去找什么山矿。

就连此前的翟膺以及东梁君本人也没有,他们以往有什么需要就直接管魏王要了,鉴于少梁特殊的地理位置,魏王基本上都会给予。

一想到这里,东梁君就不禁又叹了口气,一方面感慨他少梁有一日竟与魏国反目,另一方面,也是感慨他少梁得从此依靠自己。

而相较兴修水利,东梁君对于修建道路一事其实是存疑的。

毕竟在战争频发的年代,修建道路是一把双刃剑,万一有他国派军队来攻,这条路指不定就给对方用了。

但李郃却指出,修路是发展少梁所必须的,东梁君也不知他这个观点从何而来。

继兴修水利与修建道路之后,李郃还提出了数条政见,其中就有东梁君比较熟悉的‘尽地力’、‘平籴法’,这两项法令皆出自魏相李悝,也是当世各国都普遍采用的政令,没什么问题,有意思的在于李郃所提出的‘功爵制’……

好家伙,抄完魏国抄秦国,东梁君哭笑不得。

然而待他仔细观阅李郃所主张的‘功爵制’后他才发现,这两种‘功爵制’有着微妙的不同。

卫鞅在秦国颁布的‘功爵制’,主要面相军功,且赐爵的同时赐予相应的田地、房屋、甚至仆婢,但李郃主张的‘功爵制’,则面国内向所有人,包括但不限军官、田官、甚至是工匠,且赐爵时不包含田地与仆婢,而是用‘粮俸’代替直接田地——即按照平均亩收,直接发放粮俸。

不包含仆婢东梁君可以理解,毕竟墨家学说讲究‘兼爱’嘛,既然主张人人平等那又怎么能去奴役他人呢?但不赐予田地却直接以粮俸取代,这就让东梁君有点费解,哪怕李郃已经给出了解释:以便高效垦种。

似这般零零散散的法令,甚至李郃还就墨家主张的‘闻之见之’、‘取实于名’,主张以墨家提出‘三表法’作为少梁废立政令的参考标准。

所谓的三表法,即墨家用于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三个标准:一,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以历史经验为依据;二,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以百姓意见为依据;三,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以实践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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