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连坑三次(1/2)

陈西峰与沈爷的这场争斗其实没有化费多少时间。

虽然有人报警了,但辖区民警看到陈西峰和沈爷只是双方人员进行争斗,并没有伤害普通民众,同时双方人员很快就散去了,也懒得再出面。

他们当然知道,陈西峰和沈爷都不是好惹的,反正也没有引发不良的后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于是,这场争斗只是一段插曲,天一医药公司门市部的销售生意照样红火地进行着。

谢狮等人从财务部门结算工资出来,刚好看到陈西峰等人与沈爷进行对峙,他原本想看场好戏,想看看陈西峰如何被沈爷羞辱。

可让他大跌眼镜的是,沈爷居然败了,而且还败的非常彻底,当然他看到陈西峰等人身手的厉害,也马上灰溜溜地走了。

对于林子明来说,天一医药公司门市部大幅度降价的销售行为虽然有些不地道,但毕竟是合法合理的经营行为,他不能动用明面上的力量来进行打压,也不能动用自家的安保力量去进行破坏,毕竟林家集团现在家大业大,需要顾及名誉。

于是他让心腹去请动沈爷去进行捣乱,支付了一笔不菲的费用。

让他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沈爷既没有捣乱成功,还吞下了这笔费用,说是人员受损严重,需要医药费、休养费等等。

经过这场较量,让陈西峰明白,民间还是有高手的,自己并不能轻视任何人,否则的话,容易在阴沟里翻船。

为此,陈西峰让丁光华派出“虚影”小队的成员去打听沈爷的底细,知其知彼,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沈爷,本名沈华宁,他原本是一名宗门弟子,后来与宗门长老交恶,便脱离了宗门,回到明华市组织一些人员成立了一家“华宁资产处理公司”。

华宁资产处理公司主要从事讨债收债业务、偶尔也做替富商们打压竞争对手的生意。时间一长,倒引起了一些富商们的痛恨,都想除之而后快。

只是“华宁资产处理公司”只打政策的擦边球,违法犯罪的事情并不做,比如象来天一医药公司门市部捣乱,也只是进行恐吓和阻止,并不会对普通民众直接动手。

关键是这家公司的每个员工都是单身汉,其父母远在外地,做事没有任何牵挂,富商们也抓不到可以用于要挟他们的人员,同时这些成员的身手都还不错,要想拿下他们需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明华市的李氏保镖公司在暗中试过一次,最终双方不了了之。

最主要的是,沈华宁做事还是讲究分寸的,比如对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明码标价,同时承诺服务不到位、行动不成功不收费或退回所有费用。

与此同时,他们争斗经验丰富,为此在没有引起大规模天怨人怒的情况下,居然得以安稳地一直生存下来。

只是这一次,林子明雇佣他们到天一医药公司门市部进行捣乱没有取得成功,却没有退回一分费用,完全让林子明吃了哑巴亏,这样的举动让陈西峰心中有些疑惑。

毕竟开门做生意,信誉大如天。到底沈爷是为了什么,需要化时间打听清楚。

陈西峰做事情,从来都是事先计划好,滴水不漏。要做什么、该怎么做,都事先规划好。

虽然不能说算无遗策,但是绝不莽撞,这也是他通过各种商战揣摩出来的严谨作风。

这一次,陈西峰让姜伟放出风去,说是由于销售利润太低,经济效益太差,打算转让制药厂。

林子明本来对这个消息将信将疑,通过天一医药公司的内线汇报和林氏家族的打探,他最终确切知道了省城一家医药公司的总经理来过天一医药公司,并实地考察了制药厂。

得到这个消息后,林子明感到为难,如果自己不同意以这个价格进行收购,那么这家制药厂就会落入省城医药公司的手中,这家医药公司利用省城的人脉与资源,来销售“消疤灵”这个产品,林家医药公司很难与其进行竞争。

考虑到这个产品巨大的市场潜力,林子明请示了林玉天后,最终以5亿元的价格收购了姜伟的这家制药厂。

当然,他要求姜伟签订了以后不得再从事“消疤灵”产品的生产、秘方出卖等内容的限制协议。

如果违背这项协议,姜伟需要赔偿林子明5亿元,姜伟倒是爽快地同意了。

等到林子明黑着脸离去,姜伟和省城医药公司的总经理景浩然同时离开了天一医药公司,秘密地来到新的制药厂。

陈西峰带着一批新的安保人员在新的制约厂等着他们。

听说一切顺利后,陈西峰对景浩然谢道:“景总,谢谢你配合我们出演这场戏,以后‘无疤灵’产品肯定与你们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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