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电影插曲(2/3)

想她十来岁的时候就开始练习吉他,而且基本上每天都在练,如此勤练不辍之下,十年了,还比不上陈峰这个十六岁才开始学吉他的人。

而陈峰十六岁练习的不仅仅只是吉他、还有钢琴、萨克斯等,这还是陈峰不想打击的她太厉害了,才会如此。不然要是说他现在全乐器精通,布莱尼肯定得自闭。

天才和凡人的差距实在太大了。

“老板,我之前只以为你钢琴弹得很好,吉他再好也不应该像钢琴弹得那么好才对,现在我才知道,我真的错了。上帝对你实在太偏爱了,凭什么你十六岁开始学音乐,就能将这两种不同的乐器演奏的这么好?这太不公平了。”

布莱尼最终还是忍不住发出自己心中的不满,而且还是对上帝发出的。陈峰的吉他弹奏水平实在超出她太多了,而陈峰现在拥有的吉他水平,也是陈峰一直做梦都想要拥有的。

“上帝是公平的。我虽然十六岁开始学习乐器,但我练习的专注度和勤奋,肯定不是你能比的。你每天最多花多少时间练习吉他,我看最多不会超过五个小时吧。而我最长的一天纪录是,除了吃饭睡觉,我都在练琴。你能做到吗?”

布莱尼顿时语塞。她记忆中练习的最长的一次就是一个下午的时间了。而且真要说起来,她也不是每天都练,毕竟她有自己朋友和社交,也很喜欢玩,怎么可能天天闷在家里练琴?

不过,她不知道的是,陈峰这番话完全是谎言。不说他这具身体的原主从来没有接触过吉他和钢琴,就是他在穿越过来之前,也是没有专门练习过什么乐器的。

他这是强行给自己设立天赋好还肯努力的天才人设。而且也是给布莱尼灌鸡汤,让她多努力。

事实上很多天赋差的人,你再努力也不一定有什么好的结果,等于是钻牛角尖,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宝贵时间和精力。

“那现在怎么办?我的吉他水平跟你相差太大了,一听就听出来了。”

“你若是没意见的话,我想请个吉他高手过来伴奏。当然,最好是个女的。”陈峰笑着看她。

布莱尼叹气道:“我就知道。好吧,我没意见。”

请个吉他手过来还是比较容易的,毕竟美丽佳人公司名声在外,而且这边给钱也是相当的爽快。丽莎打几个电话之后,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距离他们公司不远的女吉他手。

陈峰和布赖尼在公司等了不到半个小时,人就到了,四十多岁的白人胖子大嫂。只看外表,完全一副家庭主妇的样子,事实上她的本职工作还真是家庭主妇,家里有三个孩子,其中最大的才十二岁,最小的才两岁,也是相当牛逼了。

她出来给人伴奏什么的,完全是为了捞外快。

不过,她的吉他水平真的非常厉害,尤其擅长这种民谣风格的吉他弹奏方式。

只看着曲谱,她一遍弹奏下来,就没有错漏的地方,让陈峰相当满意。当即就跟她签了临时雇佣合同,包这首曲子的伴奏录制,一天时间内,三千美元。不算贵,但对普通人来说,是高薪了。

而事实上,很多这种类型的歌曲录制起来,一天时间都不用的。

而陈峰和布莱尼合唱的这首歌,录制起来,只花费了两个多小时。这位家庭主妇类型的吉他伴奏,能两个多小时赚到3000美金,对她来说是相当不错的报酬。而对美丽佳人公司,对陈峰来说当然也是比较省钱的。皆大欢喜。

这两首“原创”的歌曲录好,其他十几首类似的歌曲,这段时间来,陈峰也都找到差不多了,罗列出一个名单,向这些歌曲版权所属的公司购买来使用权。

其实基本上只要应景就行,不一定追求要跟原作里出现的背景音乐一摸一样。

当然,若是风格比较接近和类似的就更好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