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4)
2013年3月2日晚上。
下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审讯监控室,大队长和副局长走进门,朝里面的值班警察问:“怎么样,招了吗?”
一名警察指着画面里正拷在椅子上的男人,说:“嫌犯已经承认人是他杀的,具体过程还在交代,态度很配合。死者是他朋友,据他说是因为债务纠纷一时冲动失手杀了人。”
副局长看了眼审讯监控,联想到他今天的行为,撇嘴道:“这人脑子有病吧?”
“脑子正常,还是个律师呢。”
“律师?”
刑警说:“他叫张超,是个律师,开了家律师事务所,他本人专接刑诉案,好像在杭市还略有名气。”
“刑辩律师张超?”大队长微微皱眉回忆着,“这人我好像有点印象,对了,去年我们有起案子移交检察院,嫌犯找了他当辩护律师,听说辩得挺好的,最后法院判了个刑期下限,搞得检察院同志一肚子气。”
副局长朝画面里的张超看得更仔细了些,迟疑问:“他杀了人后,把尸体带到地铁站做什么?”
“抛尸。”
“抛尸?”副局长瞪大了眼睛,“带到地铁站抛尸?”
“他想坐地铁去萧山的湘湖,到那儿把尸体连着箱子抛进湖里。”副局长怀疑地看着监控里的张超,道:“这怎么可能?哪有坐地铁去抛尸的?他为什么不开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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