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反问(5/5)

然而,越是如此,不知为何,竹泽就想要说得更多,当这位行政诉讼经验极其丰富的律师要继续发言时,裁判席上却突然传来了声音。

只见得川田法官抬头道,“行了。被告代理人,不必再就该问题继续发言。合议庭已经了解你们的观点,请你们继续举证。”

川田法官的话语打断了竹泽。

竹泽还想继续反驳刚才北原的话语,但见到法官这样发话,也只能作罢。在微微停顿了一下之后,她随即开始翻阅起台面的庭审材料,接着开口道:

“裁判长。下面被告出示第三组证据。第一项证据,原告美希子填写的《博士论文答辩申请表》,第二项证据,原告美希子与其导师村木、以及副校长武内课题组的通信邮件,第三项证据,原告美希子填写的《博士攻读期间成果表》。第四项证据,原告美希子在校期间填写的《东洋大学生物研究者资金申请表(学生用)》。”

“上述证据可以证明,原告美希子将涉嫌学术不端的两篇论文《关于磷酸基团定向分子在蛋白质的酸化现象》《在增强拉曼光谱下的蛋白质与核酸二级结构研究》用于申请研究资金下拨,已经作为攻读博士期间的研究成果,向大学申请博士学位。据此,京都大学以该两篇论文构成学术不端,撤销原告美希子博士学位,具有依据,无可指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