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大明第265部分(1/3)

五、对于新开垦的荒地将分为两种,一是由公社统一组织进行开垦生产,这样的土地归商家军所有,产出按三三分配,甴社员自行开垦的荒地,则由各户自己所得,但在开荒之前,必须要报公社备案。并做为每户税收的依据。否则公社将不予承认。

和另一时空里的人民公社制度相比,两个最大特点,“大”和“公”,商毅基本都放弃,主要是引用人民公社的组织行政结构,同时也洠в薪型恋囟际瘴校敌泄ヒ簧柿瞎缢兄疲┟癖a袅俗粤舻睾拖嗟贝蟮淖灾餍浴t诜峙渲贫龋裁挥嗅娪霉ぷ手坪凸└葡嘟岷希故且园蠢头峙湮颍嗬投嗟谩?br/

当然这些改变都是商毅参考了另一时空里对人民公制度的后续改革和完善措施,虽然这些措施不能从根本改变人民公社制度的弊病,在保留了人民公社能集中力量的基础,还是能够充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比最初的制度要显得灵活的多。

当然这五点规定只是一个大体的框架,下面还有许多细则,如公社、村委会的职权范围、社员能够亨受那些福利待遇以及义务等等,因为过于繁琐,因此商毅并没有在大会公布,以后将会以文件的形式,下传到公社以下各村的村委会。

第一七五章人民公社(下)

接下来,商毅又宣布二条新的税收规定:

一是从即日起,废除以前的所有税赋、加征和差役。在第一人民公社内,将实行二年免税,第三年起,才开始征以田税,起步定为三十税一,以后再视实际生产情況,逐步增加。而田税征收的俱体形式,以后再制定详细的条款。但洠в姓憬鼙姓镜脑市恚胤絲f禁止私自增加税赋、加派。而差役将由公社的用工制度来代替。

二是在田税未征收的时候,各村所产的粮食作物将由公社以当市价统一收购,只有公社确定不收购的作物,各户可以自行处理。而公社在收购时,将使用民政司放的统一容器为标准,免除所有火耗、拆色、堆尖踢斛手段,违者必将严惩。

先前宣布成立人民公社时,百姓们的反应不大,只有商毅提到公社的土地分配方案时候,才引起了人们的一些动静,但这两条规定公布之后,立刻嬴行了台下的百姓们的一遍欢呼声。

中国的农民虽然思想简单,但其实都是十分精明的,光凭会忽悠是没有用的,任你说的天花乱坠,但再没有给他们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好处之前,他们是不会轻易拥护某项制度的。因此百姓们对什么人民公社制席并不怎么感兴趣,再他们看来。什么社员小组、村委会,不过都是过去的乡老、里正之类换个名字罢了,和自己并没有多大关糸,自己以后还是该干麻干麻。只有关糸到他们自已切身利益的事情,才会感兴趣。例如:分田、免税、减役等。

马家寨连同周边十七个村子总计有二千六百多户,人口约一万两千多人。耕地约有十六万亩,其中过半数都被马家霸占,而农民大多都是佃农,真正拥有自己土地的农户,不到一千户,而拥有三十亩地以的,还不到三百户。绝大多数拥有土地的农户也都在十亩以下。

按朱元璋制定的标准,明代一亩地是按一步宽,二百四十步长计算,明制以五尺为一步,按工部尺,一尺为三十一厘米,因此折算成公制,一亩就是五百六十平方米,和现代的一亩六百平方米相差不远,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三十亩地足够养活一个四到六口之家。

商毅在制定分配土地方案,设制限数额的目的,是为促进农村分家曾户,一方面是扩大税收和劳动力来源,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避免出现几世同堂的大家族,因为一旦分家独立门户,那么家族的凝聚力就会大大减小,可以有效的防止某些家庭因为人员众多而逐渐形成庞大的家族势力。而只给结婚的家庭分配土地,是为了防止农民为获得的土地而假离婚。在钻空子方面,中国人例来都是十分精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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