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课外辅导(3/4)

蔡京突然道:“如果让百姓来判决,如偷税漏税的案子,他们一定会判无罪,试问天下百姓,谁会想要交税,这毫无参考意义。”

张斐笑道:“法制之法理念是国家、君主利益为先,基于这一点,但凡涉及到国家利益,是一律不能这么做。同时,单纯的谋杀案,也是不能采取这种方式审理。唯有那种广泛性的问题,才可以引用这种制度。

比如说,蔡京因为利益,谋杀叶祖恰。”

这个比喻真是!

蔡京、叶祖恰的脸就绿了。

你为什么不拿上官均和蔡卞打比方。

又听张斐继续言道:“这只是他们两个人的利益纠葛,跟别人是毫无关系的,但是主人杀了仆人,地主杀了佃农,可不可以引用?”

四人同时点点头。

“当然可以。”

张斐道:“因为这是一个广泛存在的问题,就应该要考虑到百姓的看法,但做主的肯定还是庭长,只不过堂录要将这些的判决意见也记录其中,如此一来,亦可对于皇庭、检察院形成一种监督。

如果只是蔡京和叶祖恰的利益问题,哪怕错判,也就是伤害到庭长、检察长,以及被告、原告,但如果是一个广泛性的问题,就会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多一重监督绝非坏事。

也可以给庭长提供一些思路。”

方才还坚决反对的苏辙,听到这里,不免也是稍稍点头。

张斐又继续言道:“此外,就我们方才提到的条件,涉及到国家利益除外,必须具有广泛性,基于这两个条件,他们能够参与的案例不多。

这也不会给我们造成太多的负担,反而可能提高某些案子审理效率,因为在面对一些在律法与情理之间的案子,庭长有时候真的是左右为难,当引入第三者,是可以减轻庭长的压力,也不至于说久拖不决。”

苏辙笑道:“就如同此案一样。”

张斐笑了笑,又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让更多百姓能够了解律法,法制之法的理念是保护个人正当权益,但首先百姓要懂得用律法去保护自己,如此才能够发挥到更大的作用。”

蔡卞他们听得是频频点头。

如此听来,好像这优点确实多于缺点。

苏辙倒还是有些疑虑,道:“听着倒是可行,但还是要慎重,首先,要有明确的制度去规定,那些案件不能引用这种制度,那些能够引用,以及如何去选人,选多少人。”

张斐点点头道:“这是当然,而且这事也不着急,可以慢慢来,毕竟咱们才刚刚在这里立足。”

苏辙稍稍松得一口气,他还真怕张斐脑门一热,直接制定这种庭审制度。

显然他还不够了解张斐,张斐每一步看似大胆,但其实他稳健的一笔。

虽说不管是大陆法系,还是海洋法系,其实都有陪审团制度,只是说这作用不一样。

但张斐从不考虑这些派系,来到这里之后,是从未想过到底是大陆,还是海洋,因为这是一个封建社会,是有很多限制的,是不能生搬硬套的,只能说不断去尝试,不管是大陆,还是海洋,哪怕是杂交出来的,只要能用,都是一种进步。

而关于引入陪审制度,是张斐早就想好的,但目的还真不是为了公正和监督,那都是次要的,主要还是为了普法和立法。

因为目前有些法律是极具封建性的,以及涉及儒家礼法问题,如方才提到的主仆互杀,张斐要自己去改的话,会树敌太多,而且压力太大,这得拐着弯,借别人的嘴说出来,然后拿去试探一下,行则行,不行则罢。

在这个封建社会,他不会去坚持太多,毕竟脑袋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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