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7章 能歌善舞,全都是好朋友(2/2)

李瑾瑜笑道:“如果没有强弓劲弩作为支撑,一切的繁华,都不过是沙滩上的堡垒,会被浪涛轻松摧毁。

不过兵戈不能解决一切,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我不喜欢动兵戈。

相比于兵戈,我更喜欢文化,只不过在这种地方推行教育,那些老师需要懂些功夫,我只能麻烦长歌门!”

长歌门是江湖门派,同时也是儒家弟子的武道势力,弟子全部练武,只不过修行的是儒家法门,浩然正气。

华山派的“养吾剑法”,便是昔年从长歌门交换而来,能够孕育出精纯的浩然正气,神鬼难侵,诛邪避退。

可惜华山上下,能够发挥出这门剑术威能的,唯有完成历练的袁承志。

三和逸士道:“岭南苗疆,这么巨大的一片领土,就算把长歌门全部弟子填入进来,恐怕也是不够的吧?

纵然你是无上大宗师,长歌门也不会为了你的命令,付出全部底蕴,你去长歌门的时候,发生过争斗么?”

李瑾瑜笑道:“发生过争斗,打的非常激烈,长歌门各个分堂的堂主好似街头的泼妇,争斗的斯文扫地。”

三和逸士奇道:“怎么会是这些人互相争斗?不是联合对付你么?”

李瑾瑜道:“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您觉得在苗疆推崇孔孟会很辛苦,但如果这事成功了呢?

你有没有想过,对于那些儒家弟子而言,这是多么大的荣耀?这简直可以把当代门主,抬入到孔庙的偏殿。

在中原,他是名扬天下的教育家。

在苗疆,他是传道受业的大圣贤。

千百年后,他本人化为枯骨,却能留下不朽的碧血丹心,就算是再过三千年五千年,他的名字也会不朽。

这些身后之名不用多说,您觉得做成这件事的人,在朝堂之上,谁敢与他争礼部尚书的位子?谁能争得过?

莫说长歌门的长老,就连那些世家大族的族老,也有数人与我联络,想要派出部分嫡系,在岭南之地历练。

一方面是为我做事,希望能够混到从龙之功,一方面是身后之名,就算不能享受香火,至少也有县志记载。

要官有官,要名有名,官职是礼部尚书,封疆大吏,名声是大圣大贤,千古不朽,谁能忍得住这种诱惑?

就算争不到传道的机会,把自己批注的论语、春秋带过去,把自己的理念推广开来,不也是极大的名声?

别的不说,我娘出身于崔氏,崔氏主动联系我,派出一百多门生,并且自费修建村学,我只需要盖章认证。

这是一块巨大的肉,我现在把吃肉的机会让出去,想吃肉的人,会为我解决一切麻烦,我一文钱都不用出。

也不用担心这些人做大,因为这些世家大族的门生故吏,最期待的是在京城任职,有了政绩,就能调回来。

岭南苗疆这么大的疆域,绝不是短时间能够完成,至少需要三十年。

换而言之,在这三十年,世家大族的部分力量,会投入到苗疆,朝堂影响会削弱,能更加方便推崇政令。

一些中举的寒门贵子,他们本就习惯了清苦,也能够在苗疆历练。

至于苗疆百姓,他们的后代能够读书识字,能入朝为官,谁敢阻拦他们子女的前程,他们就会把人撕成粉碎。

我、长歌门、世家大族,还有岭南苗疆的百姓,全部都得到了利益。

在这么大的利益面前,那些想要阻拦我的蝇营狗苟之辈,会被滔滔大势碾成齑粉,再硬的石头也翻不起浪花!

您认识我这么久,应该明白我做事的风格,那就是团结大多数人,把所有能变成朋友的人,尽数变为朋友。

靠着无数的朋友,凝聚出无坚不摧的滔滔大势,一举荡平任何强敌!”

李瑾瑜的话慷慨激昂,一百三十岁的三和逸士,竟然也生出热血。

不过这些话听起来容易,实际操作却是难上加难,李瑾瑜付出的不仅是自己的多年心血,还有无数人的支持。

武则天朝政方面一路畅通,宋阀上百年的底蕴,狄仁杰梅长苏虚若无穷尽智慧的布局,各大商会巨量的金银。

即便如此,也只有一个框架,接下来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需要付出的,是无数官员数十年的青春热血,甚至可能病逝在苗疆。

会受伤,会流血,会受委屈,会遭到针对,会遇到攻讦,其中的艰辛难以用笔墨形容,并且是长久的艰辛。

没有坚韧不拔的意志,根本不可能完成这项伟业,所以李瑾瑜选择完成这件事的人,必须是绝世奇才。

这就好似优昙仙花,唯有精心呵护六十年,才能绽放出不朽的花朵。

优昙仙花能够绽放出两朵,主持这些事务的也有两人。

一个是北魏韩氏的后裔,贞元八年考中进士,名为韩愈,表字退之。

(PS:贞元八年是公元792年,韩愈确实是在这一年考中进士,如今的年份是长安三年,也就是703年。)

另一个出身余姚黄氏,贞元五年考中进士,名为黄宗羲,表字太冲。

两人并未主动拜入长歌门,而是考中进士之后,被长歌门的诸位长老主动收为弟子,并且没有任何束缚。

他们可以安心入朝为官,不必回门派参与典礼,除了浩然正气,别的武功可以不练,绿灯开的简直丧心病狂。

这也是两人应得的待遇,因为他们的浩然正气,是靠着自身积累,自然而然的觉醒,并非是长歌门的教导。

此等天赋,堪比古之圣贤,他们不需要长歌门,而是长歌门需要他们。

长歌门传承的宝物,比如孔子刻写春秋时用的那把刻刀,传给了文笔最优秀的韩愈,湛卢剑则传给黄宗羲。

两人在岭南苗疆颇有成就。

韩愈在潮州“为文逐鳄”。

潮州有一条大河,里面盘踞着许多吃人的鳄鱼,韩愈到了之后,提笔写了一篇《鳄鱼文》,在河边诵念。

诵念完毕后,鳄鱼尽数被驱逐。

黄宗羲在苗疆兴建学堂,每次讲学均有数百人倾听,周围数十苗寨,均把他奉为座上宾,以请他讲学为荣。

两人开了个好头儿,接下来就是稳扎稳打,逐步推进,扩大影响。

听到李瑾瑜的诸多布置,还有宏伟的蓝图,三和逸士明白,无论多么高看李瑾瑜,终归还是小觑了他。

李瑾瑜的雄心壮志,绝不仅仅是依赖于武力,早就想到了攻心之术。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当心被征服的时候,无论是岭南还是苗疆,都会成为永久的汉疆。

李瑾瑜认真的说道:“我汉家的每一寸疆土,都是筚路蓝缕,靠着汗水和鲜血得来,后人自然要牢牢守住。

无论谁敢在此地搅闹,都必须付出鲜血的代价,直到流干每一滴血!”

说到此处,李瑾瑜双手平摊,与岭南的山川地脉融为一体,无需催动任何功力,便已经凝聚出滔天的洪流。

三和逸士赞道:“厉害!”

李瑾瑜道:“我早就说过,我不会让信任我的人,为信任我而后悔。”

三和逸士道:“我的寿命已经剩下不多了,能够在身死之前,听到如此宏伟的计划,真是我毕生的荣幸。

我会留在岭南,做力所能及之事。

不要拒绝我!

我这把老骨头,不能死在床榻上!

瑾瑜,直到现在,我才真正认可你的能力,我会给你一份礼物,这是你通过考验后,才能得到的馈赠。”

“什么东西?”

“这个!”

三和逸士掏出一个铜盒,铜盒里面是一块巴掌大小的青铜碎片。

碎片一面刻着山川草木,另一面刻着日月星辰,虽然是小小的一片,但却似乎蕴含着天地乾坤、宇宙苍穹。

看到碎片的刹那,李瑾瑜感觉到了心底的悸动,赤霄剑不住地跳跃,似乎想要离开剑鞘,化身为赤色长龙。

只不过再怎么厉害的宝剑,仍旧只是兵刃,没有李瑾瑜的操控,就算跳了一段霹雳舞,也不可能离开剑鞘。

李瑾瑜略带震惊的说道:“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轩辕剑?难道世上真的存在轩辕剑?谁能击毁这把神剑?”

这几天热死了,脑袋快晕了,今天恢复万字,明天恢复三更,大约会在13号左右完结,其实,大结局最后的五百字,我早就写出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