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 谁的耳朵(3/4)

熊正南领会到了他的意思,便说,讲了,那是不可能的。你签了协议,不可言而无信吧!

阚能来说,你女儿不是打算退了那桩婚约吗?

这时,阚能来的妻子游梅珍从房里出来,板着脸孔讲,由不得她。芳菲订了婚约的那个男子是个猎手,他曾对媒人放言,他意中了芳菲,如果有人敢横刀夺爱,他就要拼命,甚至拿猎枪打人,那样会闹出乱子来。阚税官,我劝你还是放手吧!

阚能来又将手里的狗肉递给她讲,芳菲的妈妈,你就接了这一提狗肉吧!

游梅珍也连连摇手说,不要,不要。你知道吗?我家养了一只白狗,见了吃狗肉的人就叫。你又不是不清楚,狗是爱啃骨头的,可是丢下一块狗骨头它,它则不啃。

阚能来懊丧地说,知道了。遂拎着狗肉掉头回返,刚走出门前场子,那条白狗就追上去汪汪地叫。

算是撞了一鼻子灰的阚能来很想发泄,他转过头,弯腰在地上捡起一颗石头砸去,那白狗机敏地溜开了,当然没有砸中。他又朝白狗追上几步,追至第四步时,一个趔趄,左腿一滑,跪了下去,地上凑巧有一块锥形的石头,碰着了膝盖骨,痛得他直眨眼睛。

他咬紧牙关起身,头微低着,在狗的吠叫声中蹒跚着离开。

一天上午,蒲圻县衙像往日一样气氛森严。

守门衙役看见一个中年男子在衙门前下跪喊冤,手里还拎着一个布包。

守门衙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有什么冤情?说来我听听。

中年男子回答,我叫曹仲春,是本县城北人氏。至于有什么冤情一言难尽,烦请门卫官准许我走进去向县令详细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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