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我有证据(1/4)

方莉当即恨不能跳起来和沐昌宏对峙。

可警察并没与把他们拘在一起。

警察同志们天天和罪犯打交道,自然能看出来方莉对沐昌宏的指认是真的,这个小女孩胆子不大,一说谎就低着头,漏洞百出。

可除了证词,没有证据也不行。

一听说要证据,方莉抬起头看着审问的警察:“我有证据,我妈给我买的手机不是苹果,是安卓的,自带录音功能。我妈说京城山高水远,怕我出什么事,来之前就把我的通话录音设定好了。每一通电话都有录音,你们可以查我的手机,真的是沐教授指使我。警察同志,我不会被开除吧?你们能不能不要通知家长,我妈知道会打死我。”

审问的警察见她情绪激动,安抚道:“你别担心,只要你坦白交代,我们不会通知你的家长。”

方莉稍稍安心了些,木讷的点点头:“我说的都是实话。”

有通话录音那就容易多了。

警察拿着录音又去审问沐昌宏。

沐昌宏改口道:“我承认我是想让那个女孩帮忙顶雷,但我没有威胁她。你们也听了录音,我就是关心她的校园生活,让她在学校读书生活都小心一点,并不是威胁。作为一个教授,关心学生这没什么问题吧?我女儿和那两个女学生积怨已久,我只是用一个最好的方法来解决问题,钱我来赔,那个女学生除了道歉之外,也没什么损失。”

听听,这就是一个大学教授说出来的话?

什么奇葩的三观?

案件到这里,就彻底清楚了。

沐舒桐损坏他人财物超过五千元,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罚金。

沐昌宏就算那些话不是威胁,但录音里清清楚楚的提到要给方莉十万块钱,让她顶包,不是威胁也是贿买。可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立案就得打官司。

打官司就允许被告方通知律师。

沐昌宏拿到手机,厚着脸皮把电话打给郑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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