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诗会(3/4)

査红英有些崇拜的补充道:“他们这群人活的非常纯粹。北岛就是个建筑工人,而芒克本来是工厂工人,为了写诗歌而辞职了。

父亲为这个事情都跟他闹翻了,把他赶出家门,所以这个家伙就靠打零工为生,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叶雨泽有些肃然起敬,戴维有些不太明白。

“叶,为啥喜欢诗歌就要被干出家门?”

这个叶雨泽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到是芒克自己说道:

“诗歌很多时候是换不来钱的,即便能换来,也维持不了生活!”

“那你为什么要辞掉工作?业余时间写诗不好吗?”

戴维的思维还是跟不上芒克的想法。

芒克被这句话问住了,想了很久才说到。

“做不喜欢做的事情会磨去我心中的激情!而诗歌是需要激情的!我不想让机器的轰鸣声碾碎我的梦!”

戴维点点头,小老外似乎被这个答案给震撼了。

都是年轻人,谁没有自己的理想?以后自己该怎么活呢?

这时候一个青年问道:“戴维,你们米国有什么诗歌吗?”

那个年代比较闭塞,对国外的东西了解的很少。只能从收音机里面能听到一些新闻。

而从尼克松访华后,中米关系一直在向前发展,不然戴维也不可能来到中国。

“米国的诗人也很多,其中比较出名的有罗伯特,勃来。我还记得他的一首诗。”

残月

月亮三周大,它的光伸到了我父亲的农场,

它暗了一半,挂在蚕食它的西天。

大地含着石块,听它们在凌晨时浅唱。

我转身入屋,看到我的影子向门闩伸手。

芒克又一次被震惊,人家这也是朦胧诗。但是这首诗确是能够被人读懂的。

而且文字里的含义很深,深得象大一个包袱压在你的肩上。

又是一阵沉默,戴维开口接着说道:

“他这首诗虽然发人深省,但是我还是喜欢另一首,一个普通女人写给丈夫的诗。虽然她丈夫永远看不到了。”

记得我那天借用你的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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