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裂甲!裂甲(给盟主火把(1/3)
森林里的伏兵很快见到那支车队分兵了。
在四位征战骑士的带领下,约有三百位轻装士兵,快步朝着第四村庄杀去。
背后车队的速度因此变得更迟缓了。
二百位重装战士则默默拿起大盾,竖在身前,坚实如堡垒,跟随车队的移动而移动,就像是个乌龟壳。
……
经过了一夜的发酵,康德伯爵得知了哈斯男爵的经历,顿时雷霆大怒。
我还没来得及动手,你就先一步动手了?
还废掉我两个男爵?
好!
你做的好哇!
机会来啦!
康德伯爵心中暗喜,赶忙命人集结征召军。
他下了死命令,打定主意要把罗曼留在这里,这样盐矿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到手。
但问题是,传达命令需要时间、集结兵力需要时间、赶路需要时间——并不是所有民兵都自带兵器的,还得现场发放。
康德领的征召兵意味着什么?
只要我减免你的税赋,那伱就是一位征召兵,战时响应我的召唤即可,本身是没有门槛和条件的。
估摸着到了下午,第一批增援部队才能赶到。
而且,你在追,人家撤。
就算撤退速度很慢,但又不是原地不动。
你前进三十公里,人家前进十五公里,等于你只前进了十五公里。
有必要发起袭扰和进攻,藉此阻滞对方的撤退速度,最起码不能让他们畅通无阻的过去。
现在,问题摆在那些伏兵的眼前了。
他们该攻击谁?
经过短暂的商讨,大多征战骑士都主张进攻那些轻装士兵。
因为那些大盾太难对付了。一眼看上去就是个硬骨头。
征战骑士冲不动,征召民兵砍不动,就算射手也射不动。
更可怕的是训练有素。
五十米一字排开,阵容丝毫不乱。
他们站成一列、稳步向前推进的时候,所有的进攻者只能后退!
而那些随军杂役虽说是干粗活的。但他们体格孔武、人均腰挂弯刀,看起来就是一位合格武者,关键时候你还真把人家当杂役了?
没人肯对付这样一支部队。
相比起来,轻装部队就好拿捏的多了。
但也不是随便就能打的。
根据昨天的情报,两百位轻装士兵,正面杀败了近乎倍于自身的征召军。
这意味着什么?
要击败三百位这样的轻装士兵……
最起码、最起码、也得六百人以上的征召军!
然后再度被杀败。
今天的征召兵真不比昨天的征召兵强,只靠两倍人数根本不够。
没有千人规模的征召军就别谈击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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