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朝仓彦的最后陈述(3/5)

“那么试问,如果没有这样的程序,京都大学又要如何遵守?换句话说,本案能否适用正当程序原则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即使法律没有规定所谓的明文程序,我们还是否能够适用该项选择来苛求京都大学的行为必须做到尽善尽美,毫无瑕疵。”

“原告代理人所引用的什么告知义务等等,是将大学撤销美希子博士学位的决定在某种程度上类比为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但是,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来看,行政处罚的种类只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

“学位不属于执照,也不属于资质、亦不属于许可。其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而原告代理人通过各种言语明示或暗示,京都大学对美希子的撤销学位决定也要在某种程度上遵守作出行政处罚的相应规范,这在法律是没有依据的!”

法庭之上,朝仓彦步步为营,循循善诱。

似乎每一步所作出的推理都无懈可击。

“接下来,就是第二个问题。”朝仓彦开口道:“我们是否要因为本案些许的所谓程序瑕疵,就要将大学如此重要的一个撤销学位的决定予以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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