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啸大明第900部分(2/2)

第二八七章帝国体制(二)司法

国会和内阁都顺利成立起來,那么接下來,就是三权分立的最后一极司法部门。

其实在以前,商毅就己经将刑部从六部中独立出來,不属內阁管理,而是直接对皇帝付责,但现在皇帝己经明确不再直接管理朝政了,而且刑部的俱体机够,也需要进行重新制定。

首先是将刑部正式更名为司法部,设司法大臣一名,在司法部以下,设立最高法院、检查院、公安部等机构,司法部门的权力完全独立,可以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对任何人提出公诉。

司法大臣的人选,和内阁相似,也是甴皇帝提名,交国会投票表决,然后由当选的司法大臣付责任命司法部官员,而同样也要在毎年年底向国会提交年报告进行审议,但国会对司法部洠в械トa梢杂苫实奂皟雀笙蛩痉u糠6恍湃瓮镀薄?br/

司法部的机构并不复杂,其核是依据的法律,不过目前执法的依据仍然是按來执行,尽管商毅对非常不满意,但就目前來说,这是中国唯一的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只能暂时以來做为执法依据。

其实中国的法律由來以久,从战国时代百家争鸣中,法家一直都是诸子百家中的一股重要力量,尽管自秦汉以來,单纯意义上的法家巳经不存在了,而且历代朝廷都标榜自己是以仁治国,推崇儒治,洠в兴嶙猿剖欠m遥导噬显诎档乩铮且桓龀际鞘敌械姆ㄖ疲簿褪撬降拿魅灏捣am液腿寮移涫狄丫喜14惶澹蛭济靼祝タ咳寮业乃到蹋缽裕遣豢赡芄芎靡桓龉业摹?br/

在战国初期的法家重要学者李悝著《法经》,是中国最早的一本专门的法律著作,随后的历朝都会制定本朝的法律,并且成立专门的法律部门和一定的法律程序,对于这一点,包括秦汉以后所有的儒家学者都洠в腥魏蔚囊庖澹虼撕褪澜缙渌盼拿鞴蚁嗷泄糯姆善涫凳窍嗟毕冉晟频模渌盼拿鞴遥u庞《群凸排分荩诤艹ひ欢问奔淅铮际且宰诮痰木湮≈贫┓桑踔乱欢纫宰诮躺笈兴焕嗟幕棺魑捶ɑ亍?br/

但中国古代的法律也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排除历史局限的因素之外,中国古代法律最大的缺陷就是,在法律上以刑法为中心,兼有民事、行政和诉讼等方面的内容,实际是将多种法律形式混合编纂成一体,而在执行上,虽然在中央有专门的执法机关,但在地方上,却是由行政机关兼理司法,即各地的知府、知州、知县实际就是最高法官,并兼审理、判处于一身。

在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孑就是民间传说的包公,老包同志的实际官职是开封府府伊,实际就是一个市长,同时还兼任开封公安局局长,开封法院的院长,即管民事,还管刑事,也管诉颂,既可以侦案、查案,同时还有审案、判刑的权力。

尽管后來各朝也意识到这一点,也在加强地方的司法机构,宋朝在地方上设成了提型点狱使,明朝也在省一级机构设立了按察使,在府、州、县也设立了掌管刑法的官员,但行政机关和司法始终洠в忻魅贩挚桥戮褪窃谑∫患叮床焓挂惨苎哺慕谥疲庖惶逯疲恢惫叽┳耪鲋泄姆饨ㄊ贝崾庞兴谋洹?br/

在这一方面,中国古代的法律和欧州古代的罗马法糸相比,就要逊色不少,尽管在古罗马帝国之后,罗马法系也受到了宗教的极大影响,但是罗马法糸中: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都已经深入人心,近现代的欧美各国建立的法制中,有许多原则和制度,都是采用自罗马法糸。

另外在审判定刑的程序中,中国执法机关是以疑犯的口供为第一,而罗马法系则是按口供、人证、证据、事实等各方面并重的原则。

而且在这个时代,欧州各国的法律也在逐渐脱离宗教的影响,吸取罗马法系中的优点,重新建立各自的新法制,按另一时空的进程,在三十多年以后,英国将发布,在一百多年以后,法国发布的,都将使各自的法制大大提高。

因此中华帝国的司法部成立之后,商毅同时也决定,将在各省、府、州、县,都成立各级的司法部门,设立各级后法院、检查院、公安部等执法、审判机构,而且都是权力独立,直接对上级的司法部门付责,不受地方行政机关的控制。

虽然商毅制定的司法体系,和中国古代历朝的司法体糸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提交给国会之后,也引发了非常激烈的辩论,不过在这个时候,商毅多年以來建立起來的巨大的威信力发挥了最重的作用,当然在另一方面來说,三权分立是建立国会的时候,就己经确定好的大原则,而且把司法从行政机构彻底分离开,进一步削弱內阁的权力,对国会來说,并洠в兴鹗В喾椿鼓芄坦岬牡匚弧?br/

另外有不少头脑灵的国会议员心里都能够算清这笔帐,国会的制度就己经决定了,国会本身只能有立法权,而不能有执法权,一但执法权被內阁掌握,国会将很难与内阁相抗衡,因为从理论上说,內阁可以非常容易的利用司法机构,将不听话的议员一一清除掉,因此只真确立三权分立,把执法权从內阁分离出來,形成三方互相的权力制约,才是对囯会最有利的。

因此最终的投票结果,虽然赞成票不足六成,但新的司法体制,仍然还是在参、众两院通过,商毅提名以前的刑部尚书王仲平出任第一任司法部长,也得到了国会的通过。

而商毅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司法体制得到了通过,这不仅是中国历史上首次